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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开展鉴定活动(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1 23:09:41 本文标签:司法鉴定 竞争性 机构 委托 

项目概况

受永安市公安局委托,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对[350481]YZZX[TP]2024014-2、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开展鉴定活动(三次)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开展鉴定活动(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81]YZZX[TP]2024014-2

项目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开展鉴定活动(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80,000.00元

采购包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7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8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35,6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01990000-其他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开展鉴定活动1(项)技术标准规范:法医临床鉴定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D0103003-2011)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学体格检查,按照《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 对被鉴定人的影像资料进行阅片检验,分别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鉴定人体损伤程度;法医病理鉴定按照尸体检验和文证审查的鉴定方式,分别按照《法医学尸表检验》(GA/T149-1996)、《法医学尸体解剖》(GA/T147-1996 )、以及《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GA/T167-1997)标准进行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中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检测,用专用顶空气相色谱分析仪---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进行检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1073-2013》方法对送检检材进行血液中乙醇含量检验,在针对醉酒、酒后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认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和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保障;痕迹鉴定项目:按照各类技术标准(如: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a468-2004《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GA/T643-2006《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GB/T33195-2016《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GA41-2014《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ga268-2001《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GB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GA/T944-2011《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识别调查取证规范》,SF/Z JD0101001-2016《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等要求进行鉴定,保证鉴定程序的合法性。法医物证鉴定按照“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GA/T383-2014”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亲权鉴定技术规范GB/T37223-2018”的标准进行鉴定。 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GA40-2018)或《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规定的检验、鉴定报告。1,78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9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购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补充如下:响应文件中可以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本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2)(一)投标人鉴定业务范围须满足以下二项鉴定项目:1.法医鉴定项目:(1)尸体检验(法医病理鉴定); (2)伤情和伤残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3)酒精鉴定。2.痕迹鉴定项目:(1)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2)行驶速度鉴定;(3)行驶轨迹鉴定; (4)其他痕迹鉴定。
(二)投标人须提供司法鉴定许可证(含相应鉴定范围)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4-09 至 2025-04-1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04-15 15:0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燕西街道南翔路2199号(政务服务中心A区五楼)采购开标室(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04-15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燕西街道南翔路2199号(政务服务中心A区五楼)采购开标室(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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