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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立医院新区医疗设备搬迁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2 04:45:51 本文标签:第二次 潜山 市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3FSCG25D03C0023 FS3408822025001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潜山市立医院新区医疗设备搬迁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一章磋商公告

“最高限价:95万元”现修改为“最高限价:90万元”

2、本项目第一章磋商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机房改造施工,接招标人通知后7日历天内完成拆装机、交货、安装、调试等工作。”现修改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机房改造施工,接招标人通知后7日历天内完成拆装机、交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3、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二服务需求/1、移机项目清单

“备注: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货物安装、调试所产生的水电费和施工、改造及水电通信管线敷设等满足设备使用需求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除磁共振一个机房、CT一个机房、DSA一个机房外的所有机房、控制廊及DSA设备通道等发泡混凝土回填(约140m3)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移机过程中的机房、控制廊及设备通道等如需拆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成交后需与使用科室进行对接,按使用科室需求完成安装调试,如需改造,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供应商自行承担。”现修改为“备注: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货物安装、调试所产生的水电费和施工、改造及水电通信管线敷设等满足设备使用需求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移机过程中的机房、控制廊及设备通道等如需拆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成交后需与使用科室进行对接,按使用科室需求完成安装调试,如需改造,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供应商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5年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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