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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2 05:34:21 本文标签: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 服务项目 

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5-31

一、项目编号:JH25-211481-00208

二、项目名称: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001

供应商名称: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黄河路食品工业园东侧

中标(成交)金额:355,000(元)

评审总得分:98(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002

供应商名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417,200(元)

评审总得分:97.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001

服务类

名称:食品安全抽检-001(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商提供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各项食品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2、供应商应根据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抽检任务。3、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抽检分离原则。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抽样、检验、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6、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7、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承检机构考核评价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002

服务类

名称:食品安全抽检-002(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商提供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各项食品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2、供应商应根据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抽检任务。3、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抽检分离原则。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抽样、检验、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6、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7、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承检机构考核评价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实、孙玉伟、李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0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325.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00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25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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