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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业务发展—推动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系列视频宣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2 07:04:26 本文标签:直属单位 公开招标 高质量 

项目概况

直属单位业务发展-推动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系列视频宣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0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3356-XM001

项目名称:直属单位业务发展-推动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系列视频宣传项目

预算金额:340.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528.85 万元、本次采购包合计金额:340.31万元

包号

标的名称

各采购包

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首都教育专区平台播出运维

49.9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为面向首都市民做好首都教育工作的宣传展示和信息服务,在视频媒体平台开办首都教育专区,专区内实时播出反映首都教育工作的教育新闻、电视栏目、专题片等视频节目,为首都市民提供便捷地了解首都教育工作的宣传窗口,为首都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完成365天首都教育专区平台播出运维。

02

制作日常教育

视频产品

180.41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教育视频拍摄200条、教育图片摄制200条、制作《师说》栏目25期、制作首都教育年度工作总结片1部、制作义务教育工作专题片1部。

03

短视频平台专题宣传费(资源包A抖音专题)

30.00

在抖音平台完成首都教育专项宣传活动,包括设置话题及流量推广等。

04

短视频平台专题宣传费(资源包B教师节快手专题)

30.00

在快手平台完成首都教育教师节专项宣传活动,包括设置话题以及流量推广等。

05

公交移动电视

服务

25.00

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在北京公交电视的宣传片投放管理、播放设备运维和数据统计与反馈等工作。

06

地铁移动传媒

服务

25.00

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在北京地铁显示终端的宣传片投放管理、播放设备运维和数据统计与反馈等工作。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01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65天; 02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03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04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05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06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03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大型企业不能参与03包的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并应提供本企业承接的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本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还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04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包,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不能参与04的投标投标人应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并应提供本企业承接的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本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还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01包、02包、05包和06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须按包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没有资格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16 至 2025-04-23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项”。

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0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六层61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的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相关操作如下:

(1)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下载时间:同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5)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证书驱动下载: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5511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下载

BMCC-ZC25-037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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