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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网络治理研究中心(四川省网信人才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四川网络举报辟谣品牌提升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2 07:19:08 本文标签:四川省 交结 成交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1256

二、项目名称:2025年四川网络举报辟谣品牌提升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四川封面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70号1栋8楼A区595,000.00元 99.71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四川观察合创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66号328,000.00元 99.5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年四川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运维及活动):

服务类(四川封面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17020000C17020000 互联网信息服务2025年四川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运维及活动2025年四川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运维及活动做好四川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及“两微”,川渝互联网联动辟谣平台日常运营维护及日常更新等工作;开展第四届川渝互联网辟谣优秀公益作品征集活动和第六届四川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开展四川省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周举报辟谣线上线下宣传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合同包2(2025年四川举报辟谣系列视频账号运维):

服务类(四川观察合创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17020000C17020000 互联网信息服务2025年四川举报辟谣系列视频账号运维2025年四川举报辟谣系列视频账号运维做好四川举报辟谣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快手号运营维护、技术支撑、更新发布等工作;制作举报辟谣原创作品和创意视频,策划制作举报辟谣专栏专题;策划推出线上线下举报辟谣主题活动;制作举报辟谣宣传视频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宁茜(采购人代表)、崔曜、李诺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2.计划备案号:51000025210200062802。3.信用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可查询“川财采〔2018〕123号”)。“政采贷”政策咨询电话:028-61375575转60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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