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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22 09:54:47 本文标签:交通警察 服务项目 公安局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名称: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为推进澜沧县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按照《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第十六条:“考场租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需继续租用的,重新按规定程序办理租用手续”现需向澜沧县采购了社会考场,原考场已租赁使用三年,社会各方面对其评价理想,同时可以保证与之前采购项目的配套性和延续性。(2)随着驾驶培训需求不断攀升,驾考场承载能力不足,引发了考试预约积压严重,学员培训领证周期长,预约考试排队等待时间长等问题。通过社会化考场的租用,扭转驾考考场与学员之间的供求关系,减轻学员与考场的负担租用社会化考场的实施刻不容缓,为推进考试正常进行及考试供应的及时性、迫切性;选择普洱市紫荣驾驶人考训服务有限公司的考场,更有利于驾驶人培训的发展及提供服务的及时性。 (3)根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设施设置规范的有关要求,庞大的待考人数规模需要与之相匹配的场地及设备才能满足上述巨大的需求。普洱市紫荣驾驶人考训服务有限公司具有与之相匹配的考场用地、考场设备以及考场服务人员员工队伍考试业务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素质高、稳定,能高效配合考试业务,快速应对相关驾考新规的要求及实施。且该考场实际道路考试的电子地图已绘制,路面各项探测和检测设备已全部安装到位,普洱市紫荣驾驶人考训服务有限公司现具备完善标准的电子路考训练场地,且该场地完全符合电子路考考场要求,且已安装经过公安备案的智能评判考试系统,交警部门现已使用该考试场地进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无需重新建设改造,能极大的节约成本。鉴于以上考虑,本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7条: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普洱市紫荣驾驶人考训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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