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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洛阳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批)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2 11:09:26 本文标签:政务信息 信息管理 建设项目 

公告内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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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5-5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洛阳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批)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04月19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9日 - 2025年04月25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04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2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5月12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1不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中信息化业绩的评审标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中标公示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变更为
(1)“3.6.1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只允许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15建设项目内容清单中商业软件及硬件设备产品参数’范围内提交最多三种(含)备选投标方案”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信息化类企业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8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中标公示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5日16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更正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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