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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单分子纳米分析仪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2 12:52:33 本文标签:科学技术 分析仪 中国 

一、项目编号:25AT186017107935(招标文件编号:25AT186017107935)

二、项目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单分子纳米分析仪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福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新科广场 5 号楼坂上社 37 - 5 号 1101A 室

中标(成交)金额:259.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厦门福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单分子纳米分析仪NanoFCMApex1259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维宏、王永红、宋福庆、刘闫猛、李秀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603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评审总得分:84.60分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603室,联系电话:0551-63735933。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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