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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集团总部园区A栋写字楼物业服务采购 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22 12:56:12 本文标签:写字楼 能源 集团 总部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能源集团总部园区A栋写字楼物业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能源集团总部园区A栋写字楼物业服务采购
数量:3
预算金额(元):2225869.8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贵州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省政府的批复要求,统筹解决机构改革后部分省直单位办公用房问题和省发改委及周边棚户区成片改造项目征收安置问题,省机关事务局拟集中租赁现成的办公用房用作省发展改革委、省退役军人厅等单位的办公场所,面积约为33725.3平方米,需要提供配套物业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停车服务;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电气维护和房屋的维修改造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225869.8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拟向供应商贵州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园区A栋写字楼的物业服务,理由为:
(1)能源集团总部园区整体拥有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并且已经整体将物业服务委托给自己旗下的物业子公司贵州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物业管理服务。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因为所租赁的办公楼层(A栋写字楼及群楼1-4层)只是整个能源集团园区的一部分,所以依法整体物业服务不可分割,只能由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3)即使另行选择其他物业公司为省直入驻机关单位提供物业服务,能源集团旗下的贵州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也不会因为省直入驻机关单位的需求而将整个能源集团园区或本项目租赁的办公楼层的物业管理退场,且租赁的办公楼层写字楼物业管理中的电梯、消防、中央空调、地下停车场等客观上无法分割独立由两家以上物业管理公司同时提供交叉物业管理服务,否则将会造成公共区域管理混乱,设备运维难以保障,互相推诿等不利影响。因产权同属贵州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能为本次办公楼租赁提供免费地下停车场,其他物业公司不能免费提供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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