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单位: |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9-12 |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高档心血管超声(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42702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高档心血管超声(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设备:高档心血管超声(超声诊断仪) 二、产地:中国 三、设备用途及说明:以成人心脏、小儿心脏、新生儿心脏临床诊断应用为主心动图成像,覆盖外周血管、腹部、小器官等全面应用 四、主要技术规格及系统概述: 4.1主机成像系统: ▲4.1.1超高数字化通道,支持集束精准发射及海量并行处理同步进行多个声束的形成、采集和处理 ▲4.1.2具备≥21英寸医用高分辨率显示器,分辨率≥1920*1080 ▲4.1.3具备≥12.0英寸超高分辨率、多点触控彩色触摸屏 ▲4.1.4触摸屏可以与主显示器实时同步显示动态图像,并可在触摸屏上进行容积图像的旋转、放大等调整 ▲4.1.5 通用成像探头接口≥4个,均为微型无针式接口,4个接口通用,可同时任意互换 ★4.1.6 纯净波探头技术:支持矩阵、相控阵、凸阵、线阵探头,包括成人相控阵、儿童相控阵、成人心脏四维探头、儿童心脏四维探头、血管四维探头及经食管四维探头 ▲4.1.7 微视血流成像技术,可捕捉超微细血流及超低速血流信号,并可进行血流速度测量 4.2二维灰阶成像单元 ▲4.2.1 所有探头均为宽频、变频探头,基波频率、基波的具体数值可在屏幕上显示 ▲4.2.2 具备超清斑点噪声抑制技术,支持二维和四维模式 ▲4.2.3 具备一键实时自动优化图像技术 4.3彩色血流成像单元 ▲4.3.1具有二维彩色模式、四维彩色模式、能量图模式、速度方差模式、彩色M型模式等多种成模式 ▲4.3.2具备专业冠脉血流成像模式,可支持所有心脏成像探头 4.4组织多普勒成像单元 ▲4.4.1在线斑点追踪定量分析 ▲4.4.2 提供基于组织多普勒的定量分析,可同时显示32个亚节段的心肌速度曲线、位移曲线、应变及应变率曲线,可用于整体及节段功能评价 ★4.5 可升级心脏实时四维成像单元 4.6自动化二维心功能定量技术 ★4.6.1自动组织瓣环位移功能可自动对二尖瓣和三尖瓣瓣环运动进行可视化定量分析,快速评估心脏整体功能 五、技术参数及要求 5.1系统通用功能 ▲5.1.1 监视器:显示器≥21英寸,无闪烁,可上下左右旋转、倾斜 ▲5.1.2 操作面板具备液晶触摸屏≥12英寸 5.2探头主要参数: ▲5.2.1 成人心脏纯净波探头:成像频率1.0-5.0MHz 血管探头:成像频率3.0-12.0MHz 腹部凸阵纯净波探头:成像频率1.0-5.0MHz 小器官探头:成像频率5.0-12.0MHz ▲5.2.2 扫描速率:相控阵,全视野,18cm深度时,帧速率≥ 100 帧/秒 线阵,全视野,4cm深度时,帧速率≥ 63 帧/秒 ▲5.2.3 扫描深度:最大扫描深度40cm ▲5.2.4 扇扫角度:儿童纯净波相控阵探头≥120度,频率:2-9MHz ★5.2.5 增益调节:2D/Color/Doppler可独立调节, TGC分段≥8,支持LGC分段调节,可视可调 5.3频率多普勒 ★5.3.1 取样宽度及位置范围:宽度0.5-20mm; 分级可调 ▲5.3.2 滤波器:高通滤波或低通滤波两种 ▲5.3.3 显示控制:反转显示(左/右,上/下),零移位, D扩展, B/D扩展,局放及移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2日23时59分至2025年09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