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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二)(第二次重招)变更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22 23:37:30 本文标签:办公用房 绍兴市 社保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项目名称: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二)(第二次重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二)(第二次重招)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98509.2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598509.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先后于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28日两次委托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招标编号分别为:ZJXSC-2025-246、ZJXSC-2025-246-1),招标公告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但两次招标均仅有绍兴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实质性响应。
专家认为原招标文件对于供应商的资格无限制性条款,主要技术指标无限制性和排他性参数,评分标准无倾向性内容。采购过程中,采购人未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供应商参与,亦未设置指向性条款,且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未收到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书面质疑。
本次采购的租赁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2316平方米,交通便利,带独立院子,院子需满足车辆出入及停放需求,办公室的空间布局应该合理,满足办公及接待的不同人员的需求。包括独立办公室、会议室、会客室、活动室、适老化设施等,确保员工有舒适的工作环境。此外,办公场所的配套设施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以保障办公环境的安全,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结合采购人上述基本实际需求情况,经采购人市场调研,目前符合采购人租赁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配套设施等要求的,仅产权为绍兴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越城区环山路2号地块符合。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
综上,建议本项目变更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向绍兴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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