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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药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3 05:00:07 本文标签:一喷三防 泰安市 岱岳区 农业 

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药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药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11000202502000016

交易平台编号:DY-ZC-20250408-01-01

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7.6万元

最高限价:117.6万元,单价:78500元/吨(25%噻虫·高氯氟悬浮剂);76250元/吨(40%唑醚·戊唑醇悬浮剂);21000元/吨(98%磷酸二氢钾)。合计单价175750元/吨。

采购需求: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药剂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能力;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农药登记证(范围包含小麦)、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

(3)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农药登记证(范围包含小麦)、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证书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采购文件。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投标单位需自行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询价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4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岱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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