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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3 08:08:07 本文标签:竞争性 粮油 规模 

项目概况

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资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新区翰林府17号楼2单元1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7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QY-2025-032

项目名称: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99,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资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9,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99,8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化学肥料货物1(批)详见采购文件1,099,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资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资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公司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的缴税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从谈判文件发售之日起至谈判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至 2025年11月2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新区翰林府17号楼2单元1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翰林府17号楼2单元13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翰林府17号楼2单元1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鲜章));

2.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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