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两所中小学电采暖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041001JH620822117
二、项目名称
灵台县两所中小学电采暖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 是否废标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
包1 | 否 | 甘肃赐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金润国际1号楼913室 | 106.9716 | 88.52 |
包2 | 否 | 宁夏汇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宁夏国际小商品交易中心批发市场7号楼106(复式) | 103.22167 | 95.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甘肃赐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货物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宁夏汇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 专家 |
包1 | 李超,杜小强,王瑜,郑军庆,任敏杰(采购人代表) |
包2 | 李超,杜小强,王瑜,郑军庆,任敏杰(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参照国家发改委〔2015〕299号文件规定和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收取。
收费金额:2.312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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