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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平坝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3 08:47:49 本文标签:主副食品 安顺市 平坝 

一、项目编号:GZJA2025AS04XJT(招标文件编号: GZJA2025AS04XJT )

二、项目名称:安顺市平坝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贵州新世纪联华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鼓楼街道中山中路3号21号铺面

包组或产品名称:安顺市平坝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下浮率(%):3.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贵州新世纪联华贸易有限公司安顺市平坝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蔬菜、肉类、禽肉、禽蛋、鱼虾、冰冻食品、豆制品、乳制品(牛奶、酸奶等)、面食及其它食品(详见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的预包装食品等,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1年
说明:①在合同存续期间,食堂配送单位每日进行配送,大队每月对配送单位的菜品质量及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高于90%(含90%),大队次月初打款;满意度80-89%之间,配送单位整改完成后打款;满意度测评低于80%,需按照大队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15天,期间将暂缓付款,整改1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5%,整改2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10%,(或扣除履约保证金10%,整改2次不达标,扣除月费用20%,)累计3次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大队有权解除合同。
②配送12个月满意度达90%以上的,经双方共同确认服务内容协商一致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1次合同,合同费率不变。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服务并未达到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的预包装食品等,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建英、杨静、贺泳翔(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黔价房【2011】69号)文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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