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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丹园区污水处理厂经营权盘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3 10:11:11 本文标签:污水处理 商洛市 处理厂 

项目概况

商洛市商丹园区污水处理厂经营权盘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6号楼一单元1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HRC-2025-38

项目名称:商洛市商丹园区污水处理厂经营权盘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14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商洛市商丹园区污水处理厂经营权盘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14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141.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服务经营权盘活1(项)详见采购文件36,141.00

本合同包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商丹园区污水处理厂经营权盘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商丹园区污水处理厂经营权盘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只需提供其身份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至 2025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6号楼一单元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6号楼一单元101室

开标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6号楼一单元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时间: 2025年 08 月 19 日至 2025年 08 月 25 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 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套);

(三)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 四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 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 10)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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