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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东柳街道生活小区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疏通、检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3 12:19:44 本文标签: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宁波市 

一、项目编号:SZCG-2025-034

二、项目名称:鄞州区东柳街道生活小区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疏通、检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605857(元)宁波城市阳光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段塘东路636号泛亚中心16号4层
2报价:575910(元)浙江易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望春工业园区云林中路8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鄞州区东柳街道生活小区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疏通、检测项目(一批次)鄞州区东柳街道生活小区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疏通、检测项目(一批次)对东方瑞市西区、宁东家园、枫丹琴园、锦茗晴园四个小区(片区)管道排查、疏通、检测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50日历天详见采购文件
2鄞州区东柳街道生活小区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疏通、检测项目(二批次)鄞州区东柳街道生活小区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疏通、检测项目(二批次)对东海花园、枫丹馨园、君悦花园、好阳光四个小区(片区)管道排查、疏通、检测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50日历天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柯烨,牛振环,冯旋楷(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毛银锋,王楠

、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2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宁波城市阳光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4.084.084.073.084.079.85.885.6
1浙江易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76.081.078.071.082.077.65.8383.43
1杭州蓝天园林设计建设有限公司68.072.067.061.072.068.010.078.0
1宁波恒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4.069.065.059.073.066.08.2874.28
1浙江大美环保发展有限公司66.070.055.053.073.063.46.3669.76
1浙江远达志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61.057.051.058.074.060.27.6667.86
1浙江景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61.049.067.057.077.062.25.567.7
1浙江蓝清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8.047.062.057.071.057.05.5862.58
1浙江山青水绿建设有限公司39.040.030.040.032.036.25.5441.74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宁波城市阳光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4.081.084.073.084.079.25.7884.98
2浙江易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76.081.077.071.082.077.45.8483.24
2杭州蓝天园林设计建设有限公司68.070.067.061.072.067.610.077.6
2宁波恒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4.074.065.059.073.067.08.3375.33
2浙江大美环保发展有限公司66.070.054.052.073.063.06.3469.34
2浙江远达志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61.059.050.057.074.060.27.5267.72
2浙江景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61.049.067.057.077.062.25.4767.67
2浙江蓝清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8.047.061.057.071.056.85.5662.36
2浙江山青水绿建设有限公司39.038.029.036.032.034.85.5540.35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2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参照《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取,依据中标总金额,向各标项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907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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