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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2025年度大宗生活物资(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3 12:26:45 本文标签:成都市 民政局 新津 

项目概况

公办养老机构2025年度大宗生活物资(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0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82025000187

项目名称:公办养老机构2025年度大宗生活物资(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包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投标人不是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电子证书》。
(2)若投标人是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①已取得食品经营备案证明的,须提供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②未取得食品经营备案证明的,须在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交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至采购人处备查。
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可辨认的图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825210200004677[2025]00234

2、采购品目: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3、监督单位: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2520054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163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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