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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2025年防汛设施清淤维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3 12:30:24 本文标签:维修服务 服务项目 远安县 

一、项目编号

42052520250600028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25-2025-00310

三、项目名称

远安县2025年防汛设施清淤维修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远安县鑫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远安县河口乡云台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98.50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85.00(分)

服务类

名称:远安县2025年防汛设施清淤维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鸣凤城区所有排洪通道、排水管网、排涝点疏通清理;鸣凤城区市政防汛抢险值班值守工作;鸣凤城区极端天气防灾减灾服务等工作。主管部门安排的相关应急、抢险等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本项目服务期内,若遇到政策调整或职能变更等情况,以及供应商在本合同约定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评审小组成员

吕孝胤,熊欣,曾圆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7-21

2、评审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 〔2002〕1980号文、财库〔2018〕2号文规定,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在代理机构完成档案资料移交后一次性支付。

2、收费金额:0.75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布络电子交易系统向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时请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2、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成交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hbzc.bossbolo.com)自行签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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