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5-110 | |||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洛阳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批)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8日 | |||
|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30日 |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 1、项目概况: 洛阳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采用按照“1+1+N+2”的总体框架,即一个市级统一的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一套洛阳新型智慧城市的安全保障体系;N个覆盖政务服务、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应用;两个面向公众及行政人员的终端。本项目为洛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洛阳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批)项目主要包含统一视觉计算平台(第二批)项目、城市运营基层治理服务平台、便民服务移动平台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须与洛阳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其他内容进行统一集成(包括但不限于洛阳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批)等已招标、已建设及后续建设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 注:投标人应就所投标段(包)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段(包)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5、服务期限: (1)项目建设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前建设、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2)质保及运维服务期:自洛阳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运维服务3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三、中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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