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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中医医院2025年两专科一中心建设--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医学设备采购(合同包1)(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3 16:28:15 本文标签:中医医院 竞争性 二次 

项目概况

2025年两专科一中心建设--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医学设备采购(合同包1)(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BJ-2025-020CG.1B1

项目名称:2025年两专科一中心建设--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医学设备采购(合同包1)(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1(凤县中医医院2025年两专科一中心建设--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医学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0,1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3(台)详见采购文件90,000.00
1-2药房设备及器具中药煎药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
1-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心电图机2(台)详见采购文件80,000.00
1-4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多功能智能转运床2(台)详见采购文件40,000.00
1-5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动态心电记录仪2(套)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
1-6医用光学仪器红蓝光治疗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
1-7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全自动蜡疗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凤县中医医院2025年两专科一中心建设--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医学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凤县中医医院2025年两专科一中心建设--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医学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3)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段: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8)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企业);

(9)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0)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12)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至 2025年09月0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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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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