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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移动电视《移动微健康》专栏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23 17:53:37 本文标签:大连 大学 附属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本级)

项目名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移动电视《移动微健康》专栏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移动电视《移动微健康》专栏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移动电视《移动微健康》专栏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宣传,加大专业技术、医疗特色、专家团队宣传力度和广度,拟选择移动电视《移动微健康》专栏为推广媒介。
大连移动电视有限公司目前拥有80条线路、近3000台公交车车载电视。统一信号统一发射传播、所有资讯同步播出。大连移动电视有限公司隶属于大连新闻传媒集团,是大连电视台以城市公交乘客为主要受众的电视频道,是大连唯一具有广播电视播出资质的移动新闻传播平台,是与大连新闻传媒集团电视台平行运营的独立媒体平台。
2015年创建《移动微健康》栏目,是移动电视大连地区唯一每周固定推送的健康专栏,栏目总时长10分钟,日播四次,以传播公立机构健康资讯和就医帮助为己任,每期专题内容由1到3分钟不等,有专业主持人、专业摄制、编采人员精心制作,传播公立医疗机构好医生和新技术,以视频资讯和专家访谈等形式呈现,推动大健康理念。
《移动微健康》软实力以及产品竞争力突出,能够为三甲医院的宣传以及广告投放提供更好的服务。
大连移动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自2017年起连续授权窗课(大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代理《移动微健康》栏目选题策划、广告运营等内容,现和大连市多家三甲医疗机构有过媒体短视频合作。
窗课(大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移动微健康》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因本项目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我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选择窗课(大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582号)提供移动电视《移动微健康》宣传服务。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综合所述,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移动电视《移动微健康》专栏采购项目,并由窗课(大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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