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25412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修缮工程设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获取(下载)磋商文件时间 | /至2025年06月04日 | /至响应截止时间 |
| 2 | 响应文件提交(上传)及开启时间 | 2025年06月04日09:00(北京时间) | 2025年06月05日14:00(北京时间) |
| 3 | 第五部分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5 | 有效最后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的计算公式计算。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有效最后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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