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
项目名称:庆元香菇品牌宣传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庆元香菇品牌宣传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庆元香菇品牌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浙江省丽水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的授权书,北京好影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经营丽水机场广告媒体的权利,而北京好影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又独家授权给浙江兴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营丽水机场广告媒体的权利,故本项目只能由浙江兴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营,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兴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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