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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漯河市高级中学新校区图书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5-152 |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高级中学新校区图书馆设备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853,576.50元 | ||||||||||||||
| 最高限价:853576.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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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漯河市高级中学新校区图书馆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5.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4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9月10日 至 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审依据。响应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 (2)收取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 (3)收取金额:14510.00元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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