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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公告(二)

发布日期:2026-02-23 21:00:13 本文标签:政务信息 咨询服务 江宁区 

项目概况

江宁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JSZC-320115-NJAH-C2025-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07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AH-C2025-0006

项目名称:江宁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60万元整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贯彻落实《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4〕38号)、《南京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宁政发〔2025〕24号)等文件要求,南京市江宁区数据局计划推进“数字江宁政务信息化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拟通过全过程咨询服务,构建数字江宁总体架构体系,指导各部门有意识地复用已有数据及公共支撑能力,对项目管理各阶段进行有效管控,保障项目建设在数字江宁总体架构体系下有序开展,从全区层面统筹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为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提供操作指引,提升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高效、集约、规范化水平。

二、合同条款

1、履约服务时间:1年

2、付款:

(1)预付款: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项目中期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50%,尾款:合同期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完成所有合同约定内容并经采购人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清算,双方清算结束并确认后30日以内付清余款。(注:每次付款前应提供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若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所造成的付款延迟或不付款,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系统

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0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11-0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营宁路9号B栋2楼开标、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响应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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