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500073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桥梁景观照明完善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带“▲”指标项除特殊要求以外均要求同时提供:①通过CMA和CNAS认证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CMA和CNAS印章的检测(检验)合格报告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性和权威性,且与供应商无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联;同时,检测机构需具备照明工程领域的检测能力,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更正为:带“▲”指标项除特殊要求以外均要求同时提供:①通过CMA和CNAS认证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CMA和CNAS印章的检测(检验)合格报告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性和权威性,且与供应商无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联;同时,检测机构需具备照明工程领域的检测能力。
(2)招标文件中“带“▲”指标项除特殊要求以外均要求同时提供:②提供检测报告不超出机构检测范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超出该机构检测范围不予得分,原件备查。”更正为:带“▲”指标项除特殊要求以外均要求同时提供:②检测报告不超出机构检测范围,超出该机构检测范围不予得分。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公告更正内容为准。
3.更正日期:2025年5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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