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252025000039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零星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品匠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城中央(培根小镇)11幢32层7号 | 1,000,000.00元 | 2025年度零星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服务采购(百分比):96% | 92.5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品匠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3020000 | C13020000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2025年度零星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服务采购 | 2025年度零星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服务采购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骁(采购人代表)、张岚、肖玉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按固定价6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06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高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5418361,地址:高县兴盛路县政府办公楼5楼。
2.政采贷: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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