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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第五医院健康小屋相关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4 06:35:36 本文标签:大庆市 竞争性 第五 

项目概况

健康小屋相关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01]QC[TP]20250009

项目名称:健康小屋相关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19,1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健康小屋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511,35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医疗设备健康检测一体机3(台)详见采购文件180,000.00-
1-2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18(台)详见采购文件324,000.00-
1-3其他医疗设备5升医用级制氧机3(台)详见采购文件7,35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交货。

合同包2(健康小屋相关设备及软件):

合同包预算金额:507,79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健身设备动感单车3(台)详见采购文件5,850.00-
2-2智能游艺设备智能机器人3(台)详见采购文件75,000.00-
2-3其他椅凳类全身按摩椅3(台)详见采购文件8,040.00-
2-4LED 显示屏科普多媒体屏(含科普视频和室内监控功能)3(台)详见采购文件11,100.00-
2-5应用软件健康工作平台1(个)详见采购文件400,000.00-
2-6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紫外线消毒机3(台)详见采购文件7,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健康小屋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制造,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无效。

合同包2(健康小屋相关设备及软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制造,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健康小屋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二类医疗器械和三类医疗器械;(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1)—(3)任意提供一项即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至 2025年02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线参加远程开标,等待并完成后续的在线响应文件解密和在线签字确认环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市辖区大庆市政府4楼开标七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一、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二、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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