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方式:(1)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一楼107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曹悦、0578-2172379);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a.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内容应填写完整,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和b.标书款汇款凭证。(2)电子邮件获取:接收邮箱:2279027085@qq.com。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a.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完整的Word版,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和b.标书款汇款凭证。(3)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查收并邮件回复确认。标书款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丽水市建行瓯江支行 ,账号:3300169440005000043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4309号
项目名称: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83.62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3.62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特种防护类 | 15 | 项 | 83.629万元 | 详见招标公告后附的采购需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自中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5日 至 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方式:(1)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一楼107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曹悦、0578-2172379);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a.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内容应填写完整,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和b.标书款汇款凭证。(2)电子邮件获取:接收邮箱:2279027085@qq.com。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a.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完整的Word版,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和b.标书款汇款凭证。(3)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查收并邮件回复确认。标书款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丽水市建行瓯江支行 ,账号:33001694400050000430。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302开标室(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9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4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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