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型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与旗山校区到福清校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三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日期:2026-02-25 02:33:45 本文标签:高等专科 专科学校 公务用车 

一、项目编号:[350101]JK[CS]2025001-1

二、项目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型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与旗山校区到福清校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闽运快速客运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371号汽车北站大院内3号楼二至四层1,395,900.00元94.3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大型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服务类(福建省闽运快速客运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1-1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大型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服务期3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395,9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许恒春
评审专家:谢炎林 、 曹文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结算,由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各采购包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如下:100万元(含)以下按1.5%;100万元(不含)-500万元按0.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上述费率标准计算后下浮3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大型公务用车租赁服务:1.271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统一的“报价折扣”形式进行报价,即所有租赁车辆的服务适用统一的折扣,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费用标准的基础上按成交折扣计算后结算。

2.依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本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金额(元):1,395,900.00”换算报价折扣为:9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