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横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横州市公安局采购污水处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横州市公安局采购污水处理服务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40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横州市公安局采购污水处理服务二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项目所需采购污水处理服务,运营费为每年120万元,两年共240万元。
目前该区域污水处理厂只有横县马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一家,而该厂是由横县圣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运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要求,该项目采购符合(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作为唯一的运营商,只能由横县圣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来承提年度的污水排放处理的远营工作,现拟继续进行该服务采购。
详见附件单一来源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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