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5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8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14年的集中建设,共建成公共自行车站点 529 个,其中有桩站点 306个,新型智能化站点223个;公共自行车12900辆,服务网络约200平方公里,覆盖黄岩的8个街道6个乡镇,借还总量1.4亿。科学的站点布局和高品质的服务使市民的需求和使用量持续攀升,运行绩效远远高于周遍地区。1、根据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以及《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第35次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台州市黄岩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黄岩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为我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设和运维单位,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台州市黄岩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进行契约化管理。2、公共自行车作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方便市民低碳出行的民生项目,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是必要的。
基于上述二点理由,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符合此条款要求,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专家组一致认定该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台州市黄岩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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