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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州等地州级“家庭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展示活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5 23:42:35 本文标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语言文字 喀什 

一、项目编号:XJLY25FW137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州等地州级“家庭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展示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1新疆屹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500号拾光里商住小区16号楼2单元501室报价:910000(元)75.0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州等地州级“家庭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展示活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州等地州级“家庭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展示活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州“家庭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展示活动”地州级展演3场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2月底前结束。按采购人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莉,杨子杰,纪小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6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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