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单位: | 辽宁千盈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11-24 |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5-00076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皇姑区执法分局食堂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皇姑区执法分局食堂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万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观音路12号东厂房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93(%) 评审总得分:92.2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皇姑区执法分局食堂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皇姑区执法分局食堂配送服务(C23130100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共12个地点,分别为:1.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皇姑区执法分局食堂:昆山西路119号;2.四台子执法科食堂:文大路108-7号1门;3.三台子执法科食堂:陵北街67-5号1门;4.陵东执法科食堂:陵园街5号;5.北塔执法科食堂:宁山东路13号;6.黄河执法科食堂:乌江街36号;7.华山执法科食堂:天山路8号;8.舍利塔执法科食堂:淮河街24-4号;9.新乐执法科食堂:香炉山路3-5号2门;10.明廉执法科食堂:延河街128巷;11.鸭绿江执法科食堂:万山路18-74门;12.机动执法科食堂:闽江街82号。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本帅、邵丽玮、刘凤艳、吴志丹、杨波(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皇姑区执法分局食堂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2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