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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皇姑区执法分局食堂配送服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6 04:33:52 本文标签:沈阳市 执法局 皇姑区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皇姑区执法分局食堂配送服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千盈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1-24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5-00076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皇姑区执法分局食堂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皇姑区执法分局食堂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万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观音路12号东厂房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93(%)

评审总得分:92.2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皇姑区执法分局食堂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皇姑区执法分局食堂配送服务(C23130100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共12个地点,分别为:1.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皇姑区执法分局食堂:昆山西路119号;2.四台子执法科食堂:文大路108-7号1门;3.三台子执法科食堂:陵北街67-5号1门;4.陵东执法科食堂:陵园街5号;5.北塔执法科食堂:宁山东路13号;6.黄河执法科食堂:乌江街36号;7.华山执法科食堂:天山路8号;8.舍利塔执法科食堂:淮河街24-4号;9.新乐执法科食堂:香炉山路3-5号2门;10.明廉执法科食堂:延河街128巷;11.鸭绿江执法科食堂:万山路18-74门;12.机动执法科食堂:闽江街82号。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本帅、邵丽玮、刘凤艳、吴志丹、杨波(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皇姑区执法分局食堂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2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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