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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人民政府聘用警用网格员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CZB-C-2025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6 04:54:59 本文标签:JCZBC 人民政府 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人民政府聘用警用网格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C-2025003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人民政府聘用警用网格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485万元

最高限价:92.48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92.48592.485公共安全服务根据北辰区政府《北辰区深入综治警务网格融合实施意见》(北辰政发【2017】26号)要求,按照“进门”专项行动1+3的工作模式(一名民警加一个辅警加二个网格员),双街镇拟聘请服务公司的相关人员为警用网格员,协同公安干警一起开展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信息的查询应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进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截止开标日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4日到 2025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方式: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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