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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2025年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入围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6 05:39:58 本文标签:税务系统 复印机 批量 

税务系统2025年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入围项目

税务系统2025年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入围项目

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税务系统2025年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ZB2025-ZXKJ-A0062-B07

采购预算:0元

采购需求:新一期税务系统复印机产品批量集中采购第一阶段入围,根据产品类型和配置分为7个包,具体分包及最高限价如下:

产品

类别

包号

分包名称

最高限价

(元)

黑白复印机

第1包

A4黑白复印机

10000

第2包

A3黑白复印机Ⅰ

10000

第3包

A3黑白复印机Ⅱ

15000

第4包

A3黑白复印机Ⅲ

25000

第5包

A3黑白复印机Ⅳ

35000

彩色复印机

第6包

A3彩色复印机Ⅰ

25000

第7包

A3彩色复印机Ⅱ

35000

征集人及采购人:本项目第一阶段征集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第二阶段采购人为全国税务系统各级预算单位,包括省级税务局、地市级税务局、区县级税务局、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税务干部学院等单位。

入围有效期:本项目入围有效期原则为自入围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年。根据实际需要,可延长至新一期入围协议签订之日止,延长期不超过1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接受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复印机生产厂家参加;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应具有在全国范围提供送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三、投报产品要求

1.投报产品必须满足技术指标要求,应是市场在销的主流标准配置产品,不得投报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每款投报产品应至少提供1个同款产品的市场销售案例。

2.投报产品价格不得高于相应包最高限价。

3.每个包只能投报1款产品,同1款产品不得同时投报多个包。

4.投报产品必须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以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等绿色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5.投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技术标准、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及本次入围的有关要求。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上午8:00至11:59,下午12: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及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提交和开启响应文件,并公开各供应商产品报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征集,请在响应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征集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5.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开启,供应商应在开启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启过程并确认开启结果,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同开启结果。

6.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4006168636转1。

八、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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