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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大山矿第二小学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6 07:29:28 本文标签:义务教育 薄弱环节 竞争性 大山 

公告信息

齐大山矿第二小学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3-07


项目概况

齐大山矿第二小学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305-00002

项目名称:齐大山矿第二小学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20000

最高限价(元):718116.83

采购需求:

施工内容:主要项目内容为:1、地胶铺设施工(铺设区域:教学楼内1~4层的走廊地面、楼梯台阶)。2、监控设备施工:室内点位共计:36个。室外点位共计:20个。其中墙壁安装14个,立杆安装6个。3、移动教学屏采购:100寸双系统教学屏共计2台。4、室外篮球架采购:室外操场用地面固定式篮球架,共2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日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施工地点:鞍山市立山区齐大山矿第二小学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经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且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有关方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采购人要求

验收报告:按采购人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工程质保期: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

缺陷责任期:本项目缺陷责任期12个月,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全部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7日23时59分至2025年03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与递交(邮寄)的备份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邮寄)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本项目接受邮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到付,节假日不接收文件。邮寄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5、快递内的U盘应进行密封,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 7、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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