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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第一初级中学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6 11:45:18 本文标签:初级中学 安徽省 宁国市 

安徽省宁国市第一初级中学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5050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第一初级中学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厚翔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振宁路40号

成交金额:1575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575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1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第一初级中学维修改造;

施工范围:校内教学楼更换真石漆外墙、行政办公楼二、三层改为教室、红屋二层改为教师办公室、B幢教学楼女生卫生间改造及更换B幢教学楼窗户为铝合金窗户等;

施工标准(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正式开工后的4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验收。

项目负责人:周少文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131560407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晓兰、刘安泉、李克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0.4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宁国市津河西路103号、宁国市宁城北路广通大厦五楼,联系电话:0563-4013256、0563-2679296。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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