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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设备及信息化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6 12:21:19 本文标签:中医药 信息化 竞争性 传承 

项目概况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设备及信息化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C-2025-1015

项目名称: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设备及信息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4.6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46500元(人民币),其中一标段:889500元,二标段:457000元。

采购需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设备及信息化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制造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投标人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制造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2022718,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6262952。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能及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并解密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文件方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0512-58188537。未按要求在平台系统下载谈判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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