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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6 13:38:28 本文标签:精神病人 物业管理 服务项目 宁德市 

项目概况

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海滨壹号5幢1梯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T250201

项目名称: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3.1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1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预算

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物业管理项目

1项

231600元

2316元

物业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询价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材料(不含开标当月);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材料(不含开标当月);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1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①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又未按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至 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海滨壹号5幢1梯801室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1.现场报名:将《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递交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fjytzb@163.com),并联系项目经办韩女士0593-2870086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鼎市鼎融国际广场 1 号楼 1205 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鼎市鼎融国际广场 1 号楼 1205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标书及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元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3505016861070000077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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