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CTP20251006(招标文件编号:SZCTP20251006)
二、项目名称:康复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鹏浩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群辉路5号72区优创空间3栋509
中标(成交)金额:44.7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深圳市鹏浩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用臭氧机 | 北芦 | PL-AB-A001 | 1台 | 29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强河山、窦汝香、敬守勇、黄海、杨士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71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
1 | 深圳市鹏浩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47,600.00 |
2 | 广东安聚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50,600.00 |
3 | 广州尧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43,200.00 |
2.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
排序 | 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1 | 深圳市鹏浩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91.71 |
2 | 广东安聚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61.51 |
3 | 广州尧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4.50 |
3.公示期限: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3日(公示(告)期限以此为准)
4.中标通知书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后发放
5.附件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资格响应文件 |
1 | 深圳市鹏浩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按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按要求提供股东信息查询截图;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并按要求提供《诚信承诺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6.3款规定的禁止性情形,提供《诚信承诺函》;符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要求;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满足“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 结果:资格审查通过。 |
2 | 广东安聚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按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按要求提供股东信息查询截图;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并按要求提供《诚信承诺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6.3款规定的禁止性情形,提供《诚信承诺函》;符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要求;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满足“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 结果:资格审查通过。 |
3 | 广州尧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按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按要求提供股东信息查询截图;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并按要求提供《诚信承诺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6.3款规定的禁止性情形,提供《诚信承诺函》;符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要求;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满足“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 结果:资格审查通过。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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