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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八仙镇幼儿园2025-2026学年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6 14:19:03 本文标签:平利县 幼儿园 竞争性 

项目概况

2025-2026学年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铭锐景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RZC-2025060

项目名称:2025-2026学年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八仙镇幼儿园 2025-2026 学年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8,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8,8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蔬菜平利县八仙镇幼儿园 2025-2026 学年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1(批)详见采购文件118,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八仙镇幼儿园 2025-2026 学年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供应商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供应商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八仙镇幼儿园 2025-2026 学年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4)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流动资金可以投入本项目,需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会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述材料,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息公示”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其投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铭锐景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铭锐景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平利县城关镇东关村东六路口三排一栋四楼4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铭锐景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平利县城关镇东关村东六路口三排一栋四楼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须在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须注明联系方式)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陕西铭锐景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7789246227@163.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企业邮箱实际收到的报名资料向投标单位提供磋商采购文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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