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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大安镇环境秩序整治提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6-02-26 18:01:56 本文标签:陆丰市 大安镇 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WYS-2025-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大安镇环境秩序整治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陆丰市大安镇环境秩序整治提升项目-施工):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原公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有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更正为:按协议执行收取。

原公告的合同包1(陆丰市大安镇环境秩序整治提升项目-施工)代理服务费金额:2.104670(万元),更正为:1.688346(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陆丰市大安镇环境秩序整治提升项目-施工)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采购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陆丰市大安镇环境秩序整治提升项目-施工):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深圳市星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2.0030.0030.0092.0011
中系建设(深圳)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8.0022.0029.9779.9722
广东乘顺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7.0020.0029.9576.953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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