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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三甲镇人民政府阳春市三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6-02-26 18:58:00 本文标签:人民政府 污水处理 阳春市 

项目概况

阳春市三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江市江城区马曹路313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H-2025-CG-002

项目名称:阳春市三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7973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7973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工期为 90 天,从监理公司开出开工批复之日算起,响应供应商须综合考虑施工安排,保证工期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本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2.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马曹路313号三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马曹路313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马曹路313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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