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5000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零星广告宣传标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技术参数具体标准和要求”,进行了更正。具体详见以下内容。
更正前: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中的技术参数条款(共160条)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参数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参数的数量÷参数的总数量)×20分。 注: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的,以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无明确要求的以响应为准。
更正后: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中的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参数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参数的数量÷参数的总数量)×20分。注: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的,以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无明确要求的以响应为准。
2、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编号:51011524210200007566;
2、本项目预算金额:125万元,最高限价:125万元;
3、品目编码及名称:A07090201塑料制品;
4、监督管理部门: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
5、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按照实际所产生内容据实结算,每批次更新制作工作完成后由双方签字确认,服务单位次月第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已实际发生的标识标牌制作清单(应载明供货价格)提交采购人核实确认。采购人按照实际服务验收合格量×单价限价×中标价格比例进行结算,服务单位提供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服务单位支付上月应付款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