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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6-02-27 05:19:08 本文标签:技术开发区 委员会 雅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801202400028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代理服务费为7200元”,现变更为“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代理服务费为935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监督部门:雅安市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2623238。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45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若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存在差异,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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