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701-254104170093/01、0701-254104170093/02(招标文件编号:0701-254104170093/01、02)
二、项目名称: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警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佳禾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广兴西街 1792号香缇美的小区S5幢4层5号商铺
中标(成交)金额:0.00826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新疆鑫川天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923号南湖大厦1栋1层03号商铺
中标(成交)金额:0.00864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新疆佳禾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警餐厅餐饮服务项目包号1 | 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警一楼餐厅餐饮服务 | 学院学警一楼餐厅,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间或满期,经学院对餐饮公司综合考评合格,师生满意度达到70%以上,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详见招标文件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新疆鑫川天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警餐厅餐饮服务项目包号2 | 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警二楼餐厅餐饮服务 | 学院学警二楼餐厅,建筑面积704.88平方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间或满期,经学院对餐饮公司综合考评合格,师生满意度达到70%以上,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志刚(组长)、王伟强、王新明、刘洪洲、吴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固定金额:10000元/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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