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0220250001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流域广安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大龙镇段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需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22 09:30:00,更正为:2025-10-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9-22 09:30:00,更正为:2025-10-09 09:30:00。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标的名称:移箱机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二)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中“需提供具备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具备CMA标识)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证明”更正为“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具备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具备CMA标识)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证明复印件(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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