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浑南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7 21:04:01 本文标签:国家税务总局 物业管理 服务项目 沈阳市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浑南区税务局

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2025-ZXGK-C0010-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浑南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商务部分

更正内容:

(一)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序号2指标要求更正为

“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物业管理项目证明的(每个证明材料至少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保障服务、保洁绿化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等服务中的三项服务),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有效材料为物业合同及与物业合同金额相等的发票)”

(二)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序号4指标要求更正为

“1.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本科(含)以上学历证明的,得2分,专科(含)以下学历不得分。(须提供学历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拟派项目经理负责过综合性物业管理项目的(每项证明材料至少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保障服务、保洁绿化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等服务中的三项服务),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注:需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否则不得分);3.拟派厨师有厨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4.拟派面点师有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5.拟派保安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3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