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浑南区税务局
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2025-ZXGK-C0010-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浑南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商务部分
更正内容:
(一)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序号2指标要求更正为
“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物业管理项目证明的(每个证明材料至少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保障服务、保洁绿化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等服务中的三项服务),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有效材料为物业合同及与物业合同金额相等的发票)”
(二)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序号4指标要求更正为
“1.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本科(含)以上学历证明的,得2分,专科(含)以下学历不得分。(须提供学历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拟派项目经理负责过综合性物业管理项目的(每项证明材料至少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保障服务、保洁绿化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等服务中的三项服务),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注:需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否则不得分);3.拟派厨师有厨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4.拟派面点师有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5.拟派保安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3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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